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:
现将《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<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(技改)“百项示范”(第二批)项目申报指南>的通知》(冀工信规函〔2022〕445号)转发你们,请认真学习研究,按通知要求严格筛选项目并按时申报。
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必须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,到职能部门查验项目备案(核准)、环评、土地等手续原件的真实性,并填写项目初审情况的说明。
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地区推荐项目,务必于2022年8月8日前将项目初审情况的说明、单位行文(含省厅文件附件2)、企业信用信息资料(信用中国网站查询)、资金申请报告(纸质版四本、粘贴企业名称的电子版U盘2个)报送市工信局。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,附件为PDF格式,表格为EXCEL格式。同时将省厅文件附件《***项目固定资产(设备)投资完成明细表》电子版发hssgxj@126.com。
重点提示:省厅通知附件《***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***项目初审情况的说明》要做到资金申请报告中,投资进度约为***%,不要填写数据(删除星号留空白),盖章位置将来由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盖公章。
附件2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《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(技改)“百项示范”(第二批)项目申报指南》的通知(1).pdf
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2年7月22日